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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,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、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宣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东胜区图书馆通过开展宣传、培训等活动,推动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在我区的宣传、普及、贯彻落实工作。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深刻领会和把握其主要精神实质,我馆选派业务骨干远赴外地对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,并于1月2日下午召开专题学习会,由馆长对在图书馆的建设、运行、服务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逐条解读,对涉及的免费开放、特殊群体服务等部分进行了着重强调。全体馆员根据该法六个章节对照本馆工作展开讨论,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服务内容、发展原则和努力方向。 会后,馆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契机,深入研究新时期的图书馆工作,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该法,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进一步推动图书馆事业健康、繁荣发展,为建设现代化东胜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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